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(2024年版)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部门的相关信息,特编制《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》。《指南》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做出调整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
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,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以下信息:
(一)公开范围
1.州农业农村局领导介绍、主要分工
2.州农业农村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
3.州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部门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
4.州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计划、执行情况
5.全州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数据
6.州农业农村局人事信息
7.其他依据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
(二)公开形式
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公开形式,通过恩施州农业农村局网公布,网址:http://nyj.enshi.gov.cn。辅助公开形式采取新闻发布会、报刊、杂志、电视等。
(三)公开时限
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自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氛围,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。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。
(一)申请提出
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州农业农村局网上下载电子版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(二)申请方式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州农业农村局网上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。
(2)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适当位置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(3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。
(三)申请处理
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本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,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。答复期限自本部门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,视为放弃申请,本部门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本单位依照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、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鄂财税发〔2021〕4号)收取信息处理费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。
办公地址:恩施市舞阳大街1巷21号;
邮政编码:445000;
办公时间:8:30-12:00,14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;
联系电话:0718-8222343;
传真号码:0718-8243506;
“店小二”专线电话号码:0718-8230289;
电子邮箱地址:znyncj@enshi.gov.cn。
四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,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。